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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湾首批自建156套人才公寓年底建成!符合条件就能申请

2017-11-17 16:41:00      来源:珠江晚报

金湾首批自建人才公寓年底建成!符合条件就能申请

金湾首批自建的156套人才公寓,即将建成。11月16日,记者从金湾区获悉,为增强人才归属感,金湾区在三灶的青湾花园建设了4栋总计156套人才公寓,今后将只租不售,租金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两成收取,提供给在金湾工作的六类人才。

◆年底基本建成

“金湾区首批自建的人才公寓,目前进展顺利,建成后将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。”金湾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,近年来,该区通过发放购房补贴、租赁人才公寓、自建人才公寓三种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。其中,首批自建人才公寓,位于三灶的青湾花园。该花园是1992年至1994年期间,由三灶管理区委托珠海市西部副食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小区。该花园原规划总占地面积12437.5平方米,原设计共9栋建筑,建筑面积24678.28平方米,实际已建成5栋(2栋烂尾,2幢未建),建筑面积为9831.20平方米。

本次续建,正在建设4栋8层人才公寓及商业网点配套建筑面积为14847.08 平方米 ,其中商业2935.8 平方米,住宅11254.74 平方米。其中,住宅包括四种户型:28套三房两厅户型,72套两房两厅户型,28套一房一厅户型,28套单身公寓户型。

“首批自建人才公寓总投资8000万元,今年年底即将建成。”该人士介绍,该项目已完成了主体施工等工作。目前,正在进行室内、室外装饰装修阶段,计划今年12月30日基本建成,2018年3月竣工验收。

◆只租不售 周转居住

金湾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,按照规定,金湾区的人才公寓,是政策性租赁住房,按照“只租不售、周转居住”的原则,用于解决来金湾区工作的各类人才暂时居住问题,“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,金湾区人才公寓实行轮候供应制度”。

申请条件

据悉,申请人才公寓,需要与金湾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并在珠海范围内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租赁住房、未享受珠海其他人才住房优惠政策,且企业未提供住房。

“符合以上条件的六类人才,可以申请人才公寓。”据金湾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,符合条件申请的六类人才中,既有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专家,也有符合金湾区政府规定的医疗卫生、教育系统等行业急需专业技术人才、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企业急需引进和留住的特殊人才。

据悉,公寓正式竣工后,金湾区相关单位还将拟定租金标准、为入住对象安排住房、签订租赁合同、办理入(退)住手续及日常管理工作。金湾将人才公寓的租金设定为市场平均租金的20%左右,但超过3年,再续住期间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。(记者赵岩)

标签: 金湾 公寓 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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