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期将近,可新房阳台漏水,墙皮脱落,家里多处被浸泡。近日,胶州市民韩女士在紫城御都购置的新房,阳台出现漏水,找开发商协商却被告知事情并不归他们管。紫城御都开发商工程部相关人员牟先生告诉信网(0532—80889431),业主将阳台包封,在施工过程中外墙结构受到损坏,才导致漏水,并非他们的责任,业主提出的赔偿要求他们并不认可。
阳台漏水开发商处理态度消极
2017年3月份,韩女士在胶州市紫城御都购买了一套房子用作婚房,新房于同年12月份交付。交房后,韩女士便开始着手进行装修,花费了大约半年的时间,于2018年5月份完成装修。“因为当时并非雨季,并没有发现房屋漏水,8月份的时候,频繁下雨,某天早上起床后发现,阳台的窗户渗水严重,墙皮不少也已经脱落,之前包的实木门也出现开裂。”韩女士联系了物业,物业帮忙联系了开发商工程部上门检查情况,被告知防水层和外墙保温都存在问题,
韩女士告诉信网,自己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就要结婚了,如今阳台却成了这样,实在不能不令人着急。“找过开发商,开发商过来人说他们不管,让我们自己处理、”刘女士认为,既然房屋出现漏水,开发商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,且因漏水给家里的装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坏,开发商应给予经济赔偿。
开发商:业主自封阳台
对此,物业方面值班经理张先生告诉信网,8月20日,该业主家里阳台出现漏水,他们立即与开发商工程部取得联系,经工人查看后发现,因为业主自己包封了阳台,当初预留摆放空调室外机的平台也被进行包封,外墙结构受到一定破坏,才导致漏水。经过后来沟通协商,施工方已经为该业主家的阳台进行了免费维修,目前已经没有问题。
为进一步核实此事,信网联系了开发商工程部的相关工作人员牟先生,他表示,在房屋建筑设计上,阳台和室外机的部分都属于室外,该业主私自封了阳台,因室外设有落水管,如果在封阳台施工过程中稍有缝隙,极有可能导致渗水漏水。这种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并不由他们负责,但经过最终协商,他们已帮其修复完成,对于业主提出的赔偿要求,他们无法满足。
质监站:可通过第三方鉴定明确责任归属
针对此事,胶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人员表示,可参考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,业主私自更改房屋使用功能等造成的质量缺陷,并不在建设部门的保修范围之内,需要由业主自行承担。如果双方对于责任界定尚不明确,还可以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,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归属并进行处理和赔偿。 信网全媒体记者 丛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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